縱觀中共主政中國大陸以來對少數民族(含宗教)的政策,客觀地說,是比較成功的,也贏得了少數民族的歡迎。不過,也有讓人不堪的失敗,其中包括發生在1975年的云南“沙甸事件”。本文是目擊者30年后的回憶。
1975年7月下旬一天中午,所在單位的“革委會主任”突然來辦公室找到我,告知要我代表單位去完成一項“緊急任務”。具體是參加“省級機關工作隊”,要立刻乘車連夜奔赴離昆明200多公里的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縣的雞街公社沙甸生產大隊“回民鬧事”現場做善后工作。
我們這個工作隊是由當時云南省民族邊疆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長猛(回族)帶隊,李長猛和我是在40年代云南大學時的同學。他對這次沙甸回民事件整個過程知之頗詳,他在工作隊會上或私下和我談了一些事件經過及許多鮮為人知的情況。
“文革”埋下了禍根
沙甸地處從開遠至個舊公路的中途,是昆明至個舊、蒙自的必經之地。它有數百年歷史,在云南是較大的回族聚居村寨,有1500多戶、7200多人,在其相鄰處還分布了大莊、茂克、新寨等較小的回族聚居村。
沙甸事件是從“文革”中的“破四舊”、“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血雨腥風里開始的。當時,紅衛兵把沙甸回民的宗教信仰當作“四舊”破除,清真寺被當作“封建堡壘”加以封閉。教民禮拜活動被禁止,伊斯蘭教經典被查抄焚毀,阿訇、教長和虔誠信仰宗教的民眾被批斗。
1968年3月,“云南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其負責人譚甫仁推行林彪“以人劃線,層層站隊”的路線,將全省民眾組織,分成勢不兩立的“八派”(八二三無產階級派)和“炮派”(毛澤東主義炮兵團)兩派。省革委負責人公開聲稱“八派”是革命造反派,而“炮派”站錯了隊,是“?;逝?rdquo;。此時沙甸的多數民眾因傾向于“炮派”觀點,被認為站錯隊而遭到打擊、迫害。
在與沙甸相鄰近的個舊、開遠、蒙自等市縣革委會對“站錯隊”的民眾大肆抓捕、揪斗、游街示眾的“紅色恐怖”。有些人為避免遭受迫害,自發來到沙甸避難,多達500余人。與之對立的造反派組織,此時大肆宣傳,散布“沙甸集聚著炮派武斗干將,有上萬人槍及四部電臺,準備武裝暴動”的流言蜚語,將沙甸誣為“反革命基地”,稱“馬蜂窩要用捅馬蜂窩的辦法,以鞏固文化大革命成果”。
1968年12月上旬省“革委會”以“宣傳毛澤東思想”為名,派出一個加強營編制的宣傳隊到沙甸“捅馬蜂窩”。他們逐戶搜查強行把外來避難的人集中關押辦“學習班”,進而把他們打成反革命的“滇南挺進縱隊”。不久,開遠、蒙自革委會派人到沙甸把避難者押回單位,實行專政,掛上“滇南挺進縱隊政治土匪”的牌子。沙甸的宣傳隊還把回民200多人集中起來進行吊打批斗,其中84人被扣上“反軍亂軍黑干將”罪名,使用種種刑罰,造成14人被迫害致死。
瞞上欺下,激化矛盾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云南省委按照中央高層指示,從上到下逐級傳達林彪外逃有關文件。許多人強烈要求糾正“劃線站隊”錯誤。1972年初,沙甸一些民眾寫信或到北京上訪,要求落實民族宗教政策,開放清真寺,讓民眾進入寺內做禮拜,為受害者平反。并反映一些基層官員多記工分、多分糧食,要求撤換這些人。結果,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1973年10月,沙甸回民為了做禮拜,自行打開了被封閉的清真寺。消息傳出后紅河州和蒙自縣的革委會立即派出由部隊和地方官員組成的近百人的工作隊進駐沙甸搞“反復辟”,封鎖道路,不準回民到清真寺做禮拜。民眾繞道進去,工作隊即用高音喇叭進行干擾,并說“打開清真寺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
1974年4月“批林批孔”運動中,工作隊又揚言“批林批孔要結合批清真寺”,并點了沙甸代表馬伯華、馬紹華等人的名,逼得他們進京上訪。
5月10日,他們到京后即寫信給周恩來、鄧小平,希望中央責成云南省委撤走駐沙甸的工作隊(宣傳隊),落實民族宗教政策。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將此信摘報中央政治局,5月14日中共中央就沙甸問題對云南省委明確指示,認為云南此類事件已多有發生;為此,提出應由省委第一書記、省革委主任周興親自抓一下民族政策的落實,并把有關情況報告中央。
周興即按照中央要求親自到沙甸調查處理,召開各種會議,聽取民眾意見,民眾提出四個方面意見:1、落實民族宗教政策,打開被關閉的清真寺。2、糾正“劃線站隊”錯誤,對被批斗民眾給以平反。3、清理生產隊工分賬目,撤換多拿多占的基層官員。4、將沙甸改為經濟作物區,增加口糧供應,解決民眾生產生活上的困難。周興對開放清真寺,準許回民進入清真寺內做禮拜和糾正“劃線站隊”錯誤問題沒有表態,對另兩個問題則表示可以解決。但在實際工作中對已答復可以解決的問題也未完全兌現。
在此情況下周興卻向中央報告:“沙甸問題已經解決。”不僅如此,1974年9月云南省委還發出通知規定:“已經關閉或改作他用的清真寺不得再打開作宗教活動場所,已經強行打開的清真寺,要在作好工作的基礎上,由群眾自行關閉。”
這一通知傳達下來,回民不能接受。于是組織幾百人到昆明上訪,繼后又有紅河、文山、玉溪等地回族群眾1000多人到昆明游行,并兩次爬上開往北京的火車,要求赴京告狀。在這矛盾不斷加深的情況下,紅河州革委會卻在雞街成立了主要針對回民的“雞街地區民兵值勤指揮部”,將矛盾推向極端。沙甸回民也成立了“沙甸回民兵團指揮部”與之對抗。不到半個月就在開遠、蒙自、建水等地發生民眾搶奪軍隊槍支,并出現嚴重武斗,造成人員傷亡日益嚴重的動亂局面,引起了中共高層的高度重視。
“性質變了”,武力鎮壓
中共高層于1975年1月上旬召開專門會議,提出“首先收繳武器,停止武斗”,進而“通過學習討論提高思想,增強團結,恢復社會秩序”。在此期間,中共中央還發出《關于禁止搶奪武器的通知》,責成有關部門立即收繳被搶奪的武器。
在京的云南省委常委對執行這一通知,做出了“堅決擁護,保證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的保證。但在實際工作中,在收繳武器時,又出現偏袒一方壓制另一方,引起回民更為不滿,搶槍武斗事件仍然不斷發生。
為此,云南省委常委又在北京召開了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當時的中共高層王洪文、華國鋒等人曾參加會議。最后形成經中央審查批準的《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向中央的報告》,聲稱要糾正過去執行政策上的缺點錯誤,必須認真落實中共的民族政策。
據此,云南省委、省革委決定派出工作隊,在解放軍協助下進駐沙甸。文件傳達到基層,沙甸回民鑒于1968年“捅馬蜂窩”時被殘酷打壓的慘痛教訓,不讓工作隊進村,要等去北京的回族代表帶來解決問題的精神才讓工作隊進村。
6月下旬,云南省委向中共高層匯報并提出“軍事包圍,政治解決”的方案,遭到否決。6月20日中共一些領導人又接見了云南省委和紅河州委負責人,指出對回民問題要有一個基本估計,要做好面上的工作。同日也接見了沙甸回民代表馬伯華等10余人,要他們做好民眾工作。并且以中共中央名義發出一個經毛澤東圈閱的指示,強調要徹底收繳槍支彈藥及武斗兇器,拆除武斗工事,應歡迎解放軍及工作隊進村。
回族代表馬伯華等人知悉這一指示后,向中共高層及毛澤東寫了保證書,翌日即從京返回沙甸等各村寨。對工作隊進村的問題,馬伯華等人提出只能進少而精的工作隊,進入村內不要抓人等,這些要求和省里安排出現分歧并發生爭執。
馬伯華等人及時向中共高層寫報告,批評省委反映問題“不符合實際情況”。此時省委向中央也寫報告,強調馬伯華等人的錯誤是抵制對抗中央指示,還積極進行武斗準備。因此認為沙甸問題“性質變了”,做出“政治解決已無可能”的結論,向中共高層提出應采取軍事解決的請示。
經中共中央批準,在省委書記周興于7月29日凌晨開始調動駐于鄰近的軍隊,對沙甸以及附近大莊、新寨、田心、茂克、車白尼等回族聚居村實行軍事包圍。黎明時分,開始用榴彈炮轟擊,其中沙甸、茂克兩村遭到非常嚴重的損害,大部分房屋被毀,并造成包括馬伯華等人在內130余人死亡的嚴重后果。
我們工作隊是在部隊清理了被炮擊現場之后才進入沙甸的,此時明確工作隊的任務是,為被毀壞的房屋進行實際勘測,做出恢復重建規劃。由原來各家各戶分散式建筑改為相連式分戶建筑,其中清真寺等公共建筑則在原址按原面積恢復重建,計算出所需材料及費用后由云南省財政等有關部門落實實施。這些工作都是由分批來到沙甸的工作隊具體實施的,直至一年以后才建成結束。
由于“沙甸事件”是被定性為“反革命武裝叛亂”,當作“敵我矛盾”處理,因而采取了武力解決的辦法。
“四人幫”倒臺后,中共云南省委和昆明軍區黨委才于1979年2月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報經中央批準聯合發出通知為“沙甸事件”平反,檢討了執行民族宗教政策上的錯誤,徹底推翻一切污蔑不實之詞。
摘自北京《炎黃春秋》